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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出台弃婴、流浪乞讨病人救治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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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城乡弃婴、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实施意见》(漳政办[2007]234号),要求对城乡弃婴、流浪乞讨病人、精神病人(以下简称“救治对象”)坚持就近送医和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并确定了5家市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县级医院和乡镇级卫生院分别负责所辖区救助对象的救治。
作者 杨铁军
出处 《社会福利(实务版)》 CSSCI 2008年第1期63-63,共1页 Social Wel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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