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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汶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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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汶上县检察院近日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200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近年来.该院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己任.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同时,该院深化“民事行政检察论证委员会制度”,建立了以“精品案件评定制度”为主导的刑事检察规范体系。该院还全面加强班子和检察队伍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在社会上树立了“公正、文明、清廉”的良好形象。
作者 张永玉 艳云
机构地区 《中国检察官》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08年第3期80-80,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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