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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将开展全国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试点工作及重点行业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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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规定,同时配合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选择重点行业,开展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试点及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工作。2006年10月9日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全国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试点工作及重点行业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的通知》(环办(2006)105号)。
出处 《化工环保》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167-167,共1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Chemical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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