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权证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工具,类似于有时限的期权,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通俗讲,就是股民和发行公司的契约,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票。由于“权证”是“杠杆性估价”和“过期作废”的特征,使得它的风险性比股票还高。这个发生在杭州的案例或能给股民和经纪公司一些启示。
出处
《经贸实践》
2008年第2期52-53,共2页
Economic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