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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数学教学中的“隐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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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学数学教学大纲的教学目标中,除规定了具体的数学知识和基本技能外,还规定了“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培养良好的个性品质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在宴际教学中,笔者认为教学目标通常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知识目标,即本课时所要讲授的具体的数学知识,包括定义、公理、公式以及怎样运用它们解题。
作者 元相瑞
出处 《科教文汇》 2008年第10期73-73,共1页 Journal of Science and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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