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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两主官如何唱好“将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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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规定,连长、指导员同为连队的首长,在行政上同为单位的首长,在党内是正副书记。在工作中我们如何才能做到“将相和”,“单位兴”呢?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做到“五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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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基层政治工作研究》 2008年第1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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