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从天津市区县乡镇村国土资源法律培训教育动员大会上了解到,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天津市将用1年时间,对全市各区县、乡镇、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级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据悉,目前包括培训方案、聘请教师、编制教材等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预计从3月中旬起全市将有7400余名区县、乡镇、村级干部陆续接受培训。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08年第3期31-32,共2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