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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型可转换优先股在风险资本退出中的信号传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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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从信号传递角度解释了参与型可转换优先股在风险资本合同中的作用。认为风险资本退出时,风险资本家可用参与型可转换优先股的转换期权来传递风险企业价值信息。用信号博弈模型研究表明存在分离均衡使风险企业处于高价值状态时,风险资本家将参与型可转换优先股转换成普通股、通过IPO退出;风险企业处于低价值状态时,风险资本家所持参与型可转换优先股不会转换、通过出售退出。参与型可转换优先股的信号传递功能有助于减轻风险资本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
作者 潘蓉
出处 《经济师》 2008年第4期84-85,8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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