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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费改革箭在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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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房地产税费的基本现状可以概括为“两个双轨制”和“一个不规范”。首先,中国有关房地产的税收表现为内资外资的“双轨”。外资企业有一个统一的房地产税,而内资企业没有。另外就是城乡之间也是“双轨”的,房地产税的规定主要覆盖城镇,而不是农村区域。与此同时,在正税之外,仍有非常复杂的收费,规范程度很低。除此之外,多年以来,绝大部分土地收入在地方政府手里掌握。客观地说,地方政府拿到这些资金以后,支持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但是也造成了资金运行中间的紊乱、无序,助长了一些短期行为。
出处 《企业家信息》 2008年第4期56-56,共1页 Information for Entrepreneu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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