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行政与民事交叉案件,是指行政与民事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纠纷,由于同一法律事实而发生或者一个法律事实的发生导致了后一法律事实的发生,从而产生了两种性质不同的法律争议所引起的诉讼案件。从审判实践中的情况来看,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涉及行政与民事交叉的纠纷日渐增多,案件类型日趋多样,涉及领域日益广泛,审理难度不断加大,其重要性也越发凸显。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妥善处理这类纠纷,是一个理论和实务上均值得探讨的问题。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8年第7期49-53,共5页
People's Judic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