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机关开办的企业投资不到位的责任思考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无锡东湖塘经济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经发公司)设立于1993年2月,注册资金为1亿元。验资证明表明,所有投资均来源于无锡市锡山区东湖塘镇人民政府(后来变更为东港镇政府,以下简称东港镇政府,)的调拨或拨款,但注册资金中价值3000万元的产品没有投资单据,价值2000万元的房屋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注册资金中的现金5000万元没有实际投入。
作者 高玉成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8年第7期108-110,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