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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游通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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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息产业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通知,决定降低移动电话国内(除港澳台地区外)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具体方案为:简化漫游资费结构,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实行主被叫差别定价。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
出处 《上海信息化》 2008年第3期83-83,共1页 Shanghai Informat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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