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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账务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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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二讲 存货的核算 一、存货的概念 合作社的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于生产过程中,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各种材料或物资等。具体来讲,合作社存货包括各种材料、燃料、机械零配件、包装物、种子、化肥、农药、农产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包括产品物资、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受托代销商品5个会计账户。
出处 《农村财务会计》 2008年第4期38-4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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