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建立中央银行动用货币政策工具间接调控市场利率机制,2007年1月4日,人民银行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推出了Shibor(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同业拆放利率,为Shibor成为市场基准利率创造了条件。7月3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又发布了《关于开展以Shibor为基准的票据业务、利率互换报价的通知》,对指导金融产品科学定价、提升Shibor利率“话语权”起到了推动作用。
出处
《金融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I0078-I0080,共3页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