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4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宣判了这样一个看似有些“离奇”的官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机票“超售”案。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2006年7月21日,《法制日报》记者肖黎明以1300元的七折价格购买了南航飞往广州的某航班。但在肖办理登机时,被告知机票被“超售”,本次航班已经满员,只能安排他转签国航的某航班。但随即发现国航此航班也发生延误,又将肖黎明唤回,乘坐另一班南航飞机。经过如此“折腾”后,肖黎明十分气愤,一气将南航以欺诈罪告上被告席。要求南航赔偿有关经济和精神损失,并且登报道歉。
出处
《WTO经济导刊》
2008年第4期32-36,共5页
China WTO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