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执法理念“转变”为重。中央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这一中心内容来开展,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必须从服从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遵循新时期党对政法工作的指导原则和工作要求,体现“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原则,保证执法的先进性和方向性。我们作为哈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的一员,执法理念要与时俱进,因势利导,彻底纠正过去“重打击、轻调解,重法律、轻政策,重大局、轻和谐”的传统执法观念,保证审查逮捕工作能够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