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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传唤”成了“被拘捕” 农民状告镇政府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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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从黄河岸边的山西省平陆县传来消息,该县常乐镇浑里村村民赵海国诉常乐镇政府名誉侵权一案,在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法院判令常乐镇人民政府在向赵海国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元的基础上,再赔偿赵海国精神抚慰金5000元。至此,一场旷日持久的“民告官”官司,最终以赵海国的胜诉画上了句号。
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 2008年第2期58-58,共1页 RURAL AREAS,AGRICULTURE & FARM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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