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同一部门内,个别劳动生产力与价值量成正比的结论没有反映个别劳动生产力的变化对部门整体劳动生产力的影响,并把个别生产者的价值实现与价值决定混淆在一起。在两部门生产条件下,广义价值论认为:由于比较生产力高的部门广义价值大于本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而比较生产力低的部门广义价值小于本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因此广义价值与比较生产力成正比。由于这种大于、小于的比较不能反映"成正比"的本来意义,即比较生产力提高,广义价值必然提高,以此为基础得出的一系列结论都是似是而非的。
出处
《经济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8-14,共7页
Economic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