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知、行领域的存在,社会实在既具有建构的性质,又表现为自然的历史产物,从而包含自在之维;其形成与运作的过程,同时交错着意向认同与实践认同。就其难以离开人的存在而言,社会实在不同于对象世界;就其通过实践认同而确证自身而言,它又不同于观念世界。以达到合乎人性的存在为指向,广义的社会实在既构成了人性化的表征,又为走向人性化的存在提供了某种担保,二者从不同方面展示了其深层的意义。
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12-16,共5页
Tianjin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