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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通信漫游费调整过程回顾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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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原中国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曾公布:3月1日起实行手机漫游费上限标准新方案,即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手机漫游费上限标准新方案,确因技术原因不能按期执行的,经批准后可适当后延执行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5月1日零时起执行新标准。新方案简化了漫游资费结构,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实行主被叫差别定价。按照要求,现行资费方案中,国内漫游状态下的通话费(含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高于新方案标准的,由电信企业按照上述标准降低;低于上述标准的,不得借机涨价。多年来,手机漫游费一直存在较大争议,要求手机漫游费下降的呼声一直不断。这次移动通信资费改革也是一波三折、经过长达10个月的漫游费调整调研、讨论,新的漫游费上限方案即将全面实施了。本刊特约请万方咨询研究总监付亮撰文,将这一事件过程与反思一一道来。
作者 付亮
机构地区 万方咨询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55-57,共3页 China Au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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