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2007年8月23日生效的《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是对加工贸易纺织企业最切中要害的一次政策调整,主要包括对东部地区新设立的外贸企业不予批准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同时对中西部地区A类和B类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夺转管理。商务部2007年10月份出台《关于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工作的意见》,预期至2010年培育形成50个优势明显、各具产业特色的中西部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使用政策性银行贷款总规模300亿元人民币,使中西部加工贸易年进出口额占全国加工贸易总额比例提高到5%。
出处
《纺织商业周刊》
2008年第13期66-66,共1页
Textiles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