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论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几个问题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反垄断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这说明反垄断委员会并不行使行政权力,也不做出行政决定。至于谁是“由国务院规定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法律并未明确。根据现在的情形,执行反垄断法的至少有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三家机构。多家执法不仅会增加执法成本,且执法机关之间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很多纠纷。笔者认为,应当建立一个统一的反垄断法执法机构。
机构地区 河北经贸大学 [
出处 《经济论坛》 2008年第5期136-137,共2页 Economic Foru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