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4月1日起新的《节约能源法》将开始实施,这在法律层面将节约资源确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不仅是落实"十一五"规划规定的单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双降"目标的需要,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来看,也是抑制当前国民经济可能由偏快转向过热的一帖良方。大力倡导和发展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不仅给我国经济结构调整走向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以指导,同时也为我国产业升级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特别是电力、建筑、轻工、制药、机电等行业。
出处
《学习与实践》
2008年第3期24-29,共6页
Stud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