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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让不当引发交通事故是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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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罗某驾驶农用车中速行驶经过一村庄时发现,站在公路右边的7岁小孩小明突然横穿公路,当小明跑过公路中线时又突然往回跑,罗某为避让小明,先点刹车往左驾方向,刚避过小明,但随即发现车辆将要与公路左边骑着三轮车的刘某碰撞,又往右猛转,虽避开刘某,但车头终与右前方骑三轮车的张某发生碰撞,致张某不治身亡。经交警支队责任认定,罗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请问,避让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责任?黑龙江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8年第8期67-67,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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