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务公司正逐渐成为施工领域农民工的主要组织形式,但在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际组织仍以包工头带领下的施工队为主。劳务公司缺乏经济动力,多数劳务公司成为各类非正规组织施工队的经营代理机构,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组织功能。包工头的存在有其历史的必然和现实的需要,包工头带领下的施工队有一定的市场效率,但并不利于农民工权益的保护。解决施工领域农民工组织缺位问题尚需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长期不懈的努力。
出处
《施工企业管理》
2008年第4期53-55,共3页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