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本期销售商品、前期销售商品、本期预收的款项。需要说明的是,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本期返回前期销售的商品所支付的现金应从本项目中扣除;随商品销售而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收回应收账款、应收票锯以及应收票据贴现中所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回的代垫运杂费均不属于本项目反映的内容,
出处
《现代审计与会计》
2008年第3期36-36,共1页
Modern Auditing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