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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欠薪企业不能投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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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沈阳市建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解决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将给予严厉的“制裁”。《通知》指出,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的,在招投标活动中视该企业为有严重违约行为,按有关规定,拒绝其投标。或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审批管理部门对该企业停止办理相关基建手续;
出处 《中国工程建设通讯》 2008年第4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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