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腐败斗争以来,我党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力保证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中,各级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反腐败工作发挥了很大作用。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对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作用给以充分的肯定,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修改后的党章更是将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确立为纪委的一项主要任务。这是我党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赋予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纪委能否完成好这项任务,直接关系到反腐败斗争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