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权交易是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的有效途径,但是水权的客体水资源兼具私人品和公共品的双重属性,决定了水权所有者通过水权交易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并实现其经济利益的同时,还必须考虑对第三方也即不特定公众环境利益的保护。本文分析了水权交易对第三方环境利益所造成的三方面影响,并针对这些影响,试图通过公众参与、将水权交易合同定位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以及建立水环境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等方式,建立起对第三方环境利益相应的保护机制。
出处
《水利发展研究》
2007年第9期13-15,共3页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