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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大通过志愿服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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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浙江省人大通过了《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并将于2008年3月5日起施行。由于缺少对志愿服务的社会定位、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权利与义务关系等的明确法律界定,导致这一服务社会、温暖他人、彰显爱心的行动时常面临“尴尬”——搞慈善募捐被人质疑;为他人鼓与呼,自身却遭殴打;而最大的难题还在于缺乏对志愿者本人的法律保障,一旦出现意外,很难寻求有效的法律保护。
作者 李建平
出处 《海南人大》 2008年第3期68-6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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