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临界食品销售须明示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西安市首次就销售“临界”食品向商家提出要求,今后,超市和社区食杂店等销售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必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或做出醒目提示。
作者 杨一苗 任珂
出处 《农产品市场》 2007年第47期29-29,共1页 Agricultural Products Marke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