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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不应按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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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近日指出:节能减排应以中期目标为计算标准,不应按年计算。厉以宁认为,节能减排主体在企业,而这些企业许多减排任务是在采取淘汰落后产能、更新固定资产等措施的基础上实现的,但固定资产是不能年年更新的,既要结合企业实际,又要兼顾国家利益,一个大型的企业,其设备更新最快也要一到两年时间,如果硬性规定每个季度、每个月能耗下降多少,硬性地规定每年节能减排4%,显然有悖经济发展的规律。
出处 《时事报告》 2008年第3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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