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经济和文化的角度来看,民族乡村少数民族休闲应该归属于弱势群体的休闲范畴。基于资金、技术和设备等因素,云南民族乡村少数民族休闲的发展相对封闭并自成体系,具有强烈的原生态性、宗教性和野蛮性,并且很难与其他民族共享。而个体能力、性别差异和体制等因素综合决定了个体和民族群体的社会角色和休闲参与程度,这进一步导致了民族内部以及民族内外的自我意识形成和阶层分化。但不管如何,平等、公正、健康的多民族休闲体系的建立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出处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08年第2期100-101,共2页
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