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商业方法软件在网络经济中发挥的巨大经济效用,美、日、欧等地逐渐将这种商业方法纳入了专利领域。商业方法专利问题已给我国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我国在市场经济发育和商业管理模式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巨大差距的条件下,我国是否应将商业方法纳入专利领域?笔者认为,面对新技术条件下出现的新事物,专利法应以一种开放的精神去对待。否则,制度层面上的缺失会使我们在国际竞争中永远不可能处于主动地位,甚至被淘汰出局。当然,文章也提出要建立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商业方法专利制度,要谨慎地把握开放节奏,给我国民族产业的发展以适当的缓冲期。
出处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08年第2期115-116,共2页
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