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种子管理体制改革为种子管理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从体制上建立了保障机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的职能。就我市而言,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注销原国有种子公司,保留种子管理站,种子管理部门的职能由原来的生产经营管理型转为专职管理型。加强市场监管,全面落实《意见》赋予的管理职能是我市种子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出处
《种子科技》
2008年第2期31-32,共2页
Seed Science &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