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哈耶克关于"自发秩序"的基本思想,实质上是一种演进主义的社会发展理论。哈耶克立足于"理性不及"的进化论理性主义传统,反对对整体社会的人为设计,反对平均主义,反对政府对市场的过多介入。他坚信社会秩序是一种演进的自发秩序,而个人自由、法治与有限政府正是其赖以存在的三大基石。虽然其理论忽略了适当计划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并且在适用范围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在当今倡导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哈耶克思想作为社会发展理论的重要资源之一,对我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出处
《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2期43-46,共4页
Journ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