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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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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FASB(1996)在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25号(FAS125)《金融资产的转让和服务以及负债清偿的会计处理》中指出,“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是自愿的双方在当前交易(而不是被迫交易或清算销售)中据以购买(或承担)或销售(或清偿)资产(或负债)的金额。”我国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解释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作者 宋华
出处 《中华会计学习》 2008年第3期35-3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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