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创办经济特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突破口。
1979年4月,在中央工作会议期间,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办特区的设想:划出一块地方,叫做特区,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搞。根据小平同志的讲话精神,广东、福建分别于6月6日、6月9日向中央写出了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1979年7月,中央、国务院正式下达文件,批准广东、福建省委的报告,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创办出口特区。中央在批示中指出:“中央确定对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权,尽快地把经济搞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