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要加强遗留证件的管理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银行要制定相关办法,明确客户遗留证件的处理流程和人员责任。首先,前台柜员在办好业务后,把身份证件交回客户时应提醒客户查收证件。一旦发现客户遗留证件,应尽可能及时通知其领取,确实难以联系的,应在当日营业终了,将证件交网点会计主管人员或相关负责人登记并处理。其次,营业网点会计主管人员或相关负责人要做好后续工作,在登记簿上登记客户遗留证件后,将证件入柜加锁保管。当事人上门查找领取证件时,应与本人核对无误,经其签字后领回。若无人及时认领,主管人员应利用身份证件上的信息或者通过有关渠道通知客户领取。对超过一个月无人认领的身份证件,应抄列清单交上级行处理。长期无人认领的证件,上级行可按年汇总交公安部门。
作者 易佳燕
出处 《现代金融》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48-48,共1页 Contemporary Fina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