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下岗职工打工身亡起纠纷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王某系巴中市巴州区一国有企业的职工。其所在企业自2004年起开始进行改制,职工下岗每月领取生活费,并允许自谋职业。王某在此期间到一建筑公司的工地当电工。今年2月25日,正在工地作业的王某被电击身亡。事发后,王某的亲属要求建筑公司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给予赔偿。同时向原单位提出支付王某在企业改制中应得的经济补偿金。
作者 李海泉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08年第3期28-28,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