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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数罪被告人在二审期间有立功表现,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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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要点提示]原判事实不清是指一审判决之前发生的事实,对于二审期间发生的事实与证据,二审法院可以直接进行审理,无需发回重审,这与两审终审原则并不违背:对于犯数罪的被告人因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的,如果该情节是因个罪而产生,则只能适用于个罪;如果该情节并不是因个罪而产生,则其从轻、减轻效力及于数罪。在从轻、减轻处理与数罪并罚的顺序上,应当采用“先减后并”方式,即先考虑从、减情节,在对数罪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后再予并罚决定最终适用的刑期。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62-66,共5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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