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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三明市传染病疫情报告时效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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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掌握三明市传染病疫情报告时效性。方法利用2006年三明市网络直报系统的传染病个案库,分析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的时效性及其影响因素。结果2006年医疗机构的"诊断-生成"总的中位数(P50)为0.79天,24小时报告及时率为75.35%。通过分析,提示传染病疫情报告时效性与不同行政区域、报告单位、病种有关。泰宁、梅列、三元3个县的报告时效性较好,大田、宁化和明溪3个县的报告时效性较差;医院和专科医疗卫生单位网络直报时效性最好,卫生防疫站较差;6种主要传染病中的结核病报告时效性较差。结论三明市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及时性率不高,与法律法规要求尚存在差距,且各地存在明显差异;必须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传染病法律时效意识。为了达到法规规定的"不得缓报"要求,对乙、丙类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在条件许可时可进行修改,报告时限可适当放宽,报告及时性会达到规定的要求。
出处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08年第2期177-179,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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