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川眉山县某乡民政干事以“帮了忙”为由,两次伸手向某五保户索取500元的“辛苦费”,这位民政干事日前被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予以行政降级处分,并在全县予以通报。有的人认为,这按说,这位民政干事两次才索取区区500元的“辛苦费”,更何况人家还是先办事,后“索酬”的呢?相关部门竞对其挥以“行政降级处分”的重拳,而且还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有点过于小题大做之嫌?
出处
《中国老区建设》
2008年第5期20-20,共1页
China’s Construction of Old Revolutionary Basic Ar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