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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教学之美育追求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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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语文教学必须体现美育精神。美育的实际过程应是:受教育者通过对审美对象的直观感受,激起情感活动并产生愉悦体验。从而达到陶冶性情、完善人格之目的。利用由文质兼美的范文组成的教科书,抓住语文学科的人文性,塑造学生完美的人格。
作者 贺东玉
出处 《中小学教学研究》 2008年第4期56-56,共1页 Teaching Research for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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