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谈到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时说,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群众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在这一过程中,任何一个群体的缺失都将影响到整个小康社会的建设。不同的社会群体以何种方式融入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来,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中,人民群众是各项政治权益的享有者,也是民主政治的建设者,充分发挥基层自治在政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一定会有更为光明的前景。本组笔谈是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重点联系课题、上海社会科学院"和谐社会视野下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课题组有关学者对上述问题的研究与思考,也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些理论与实践探索。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CSSCI
2008年第2期4-6,共3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