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是违宪审查的主要对象,基于此,研究违宪审查机关与立法机关的关系便是违宪审查制度研究领域中不可逾越的重要问题。在俄罗斯,宪法法院是违宪审查机关,它与立法机关的关系可以从应然与实然两个维度去展现。二者的应然关系体现为两个层面:其一,宪法法院势必会对立法机关形成某种程度上的控制;其二,宪法法院对立法机关的控制不是没有界限的。实践中,俄罗斯宪法法院使用"政治问题不审查原则"、"合宪性推定原则"等体现对立法机关的尊重,然而指责它不够尊重立法者的微词也不断。虽然俄罗斯宪法法院曾经在一段时间内作出的违宪判决过多,存有压缩立法空间的嫌疑,但是近年来已经有所改善,表明它正在不断努力地践行着自制原则,以期尊重立法者。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CSSCI
2008年第2期26-29,共4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