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吐蕃归义军时期的敦煌尼寺的常住财产收入渠道比较狭窄,主要依靠土地和作坊的租佃收入,其次则仰仗布施和法事宗教收入,与同时期僧寺活跃的高利贷收入形成鲜明对比,收入途径更为传统。尼寺所赚取的物品种类也较僧寺单调,主要以粮食作物为主,油、布等粗加工产品都很少。尼寺所能获取的施舍和法事收入都很少,这主要由比丘尼在僧团中的地位低下、在民众普遍的信仰意识中得不到足够重视和信任所导致。
出处
《敦煌学辑刊》
CSSCI
2008年第1期56-66,共11页
Journal of Dunhuang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