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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将消除区县最低工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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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4月1日起,天津市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月820元,每小时4.7元。这是天津自1994年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首次消除区县最低工资标准差别。
出处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08年第4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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