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选取2005、2006年被特别处理的公司为样本,利用价量关系,从样本公司被特别处理前后的定价有效性、价格波动性和流动性等方面来研究中国证券市场特别处理制度的有效性。证明了市场对ST冠名存在"过度反应"现象,ST公告有一定的信息含量,对该板块的短期风险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长期效果并不显著。在ST冠名前后,不论是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还是股票换手率,都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和估值期,证明ST股票存在短线炒作现象。综合而言,特别处理制度有一定的警示作用,但由于中国退市制度的特殊性,特别处理股票的投机动机还是很浓厚,特别处理制度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
出处
《金融与经济》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55-58,共4页
Finance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