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社会需要构建新的治理方式,只有农民自己成为农村社区治理的主体,才能有效地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办理难的问题,填补外部整合"缺位"和"治理真空"。新的农村治理体制建设能够取得成效需要解决好几个主要的问题:一是坚持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变动员式参与为主动性参与;二是挖掘地方传统和民间协调能力,开发农村内部的组织资源;三是建立乡村公共财政,节省乡村治理成本;四是治理乡镇政府,明确乡镇政府的定位和作用。另外,将社区的理念引入乡村治理中,并以社区体制重新构造农村微观组织体系,对于构建乡村自我整合机制具有重要启示性意义。
出处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
2008年第2期32-36,共5页
Journal of Nanjing Party Institute of CPC and Nanuing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